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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城关镇金城大道豫森首府对面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5:00-18:30
冬季 8:30-12:00,14:30-18:00
电话:0371-28991038
一、职责调整
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等。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负责全县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使用方向,监测债务安全情况;安排县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及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审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和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全县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规章草案。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县政府的规定,领导县盐业管理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法规股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参与重大政策的研究拟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方面送县发展改革委审查或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和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及代管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及代理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股(挂城镇发展股、国民经济股、产业政策股牌子)。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分析全县产业发展情况,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组织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监督产业政策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
(三)农村经济股(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订全县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县扶贫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办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四)基础产业股(挂地区经济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交通能源股、铁路办牌子)。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援;
参与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提出各类开发区、园区有关政策。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全县交通能源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县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县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县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县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政策建议;办理全县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五)社会发展股(挂就业和收入分配股牌子)。提出全县社会发展的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分析全县人口发展动态。
(六)经济贸易股(挂财政金融股、对外经济股、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负责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研究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县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外资设备进口免税确认的有关事宜;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事宜。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县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在投资活动;审批上报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集体和个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八)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配套规定、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核定不适宜招标的项目;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执法监督。依法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时跟踪招标方案实施情况。核准自行招标和邀请招标事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招投标书面报告、中标结果、合同等招投标资料的备案工作。
指定全县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进行监督;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代理机构库、招标企业的管理与建设。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接受社会咨询,为招投标人提供信息资料、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负责招投标情况的统计、分析、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对《招标项目审批核准范围》确定的所有项目,尤其是对中央投资项目和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经常性或专项性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的审查和认证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事项;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依法暂停项目实施或暂停拨付项目资金。
(九)工业经济股(挂高新技术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全县战略支撑产业、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平衡衔接;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审核管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上报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物价工作办公室(挂物价调控股、收费管理股和价格管理股牌子)。监测、预测居民消费价格、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分析价格形势,预测价格变动趋势,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法规、政策;指导价格和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公示和信息发布;指导价格认证工作;征收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研究提出全县由国家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县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县管工农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提出我县行政和事业收费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四、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核定机关驾驶员编制2名。
党务、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1、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挂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重大项目稽查监管特派员办公室牌子)职责:研究拟定重大项目稽查监管的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对重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价;研究提出改善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建议;跟踪分析重点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副科级规格,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全供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1正1副,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一名副主任兼任,内设综合股、业务股,中层领导职数1正1副,一般干部2名。另核定工勤事业编制1名。
2、节能监察中心,为县发改委下设股级事业全供单位,编制5人,领导职数1名。工作职责:做好节能减排降耗的宣传,做好节能减排降耗的检查、监督、审批工作,做好企业节能评价工作,加大节能产品的普及和推广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节能任务。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验收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能源统计报表的报送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督导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重点用能单位以及项目企业能源管理统计培训、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发改委做好节能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负责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资格认定、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组织工作。对资源、能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