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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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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371-28985960
一、单位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定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协助国家、省、市组织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协助国家、省、市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十一)负责全县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中药材地方标准,组织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和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品炮制规范。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十四)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地方标准,承担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批准发布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九)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和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依职责做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文电、安全、保密、档案、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分析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实施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法制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执法稽查股。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的案件,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案件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四)登记注册和非公经济促进股(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与管理的相关政策,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级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
(五)信用和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信用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充实、上报等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工作。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和取缔无照经营。
(六)广告监督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挂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监测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授权负责垄断执法工作。拟订全县反不正当竞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指导全县打击侵权假冒、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七)市场规范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定全县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拟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八)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挂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牌子)。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质量发展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激励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实施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组织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食品安全协调和抽检监测股。拟订推进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二)食品流通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对全县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全县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
(十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酒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中药饮片炮制等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依职责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现场检查。依职责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职责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六)标准计量股。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地方标准和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推动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指导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八)知识产权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知识产权强县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组织驰名商标推荐。负责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依职责做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维权援助工作。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措施。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依职责负责专利申请资助、评奖等工作。推进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依职责做好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
(十九)投诉维权股(挂12315指挥中心牌子)。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12315投诉平台建设,负责消费者投诉和群众举报的快速分流、跟踪、督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及时提供消费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
(二十)财务股。组织实施相关的计划财务工作,编报财务收支计划及年度预决算。管理各类资金、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十一)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和老干部工作。参与全县创业人才发展规划有关工作。
(二十二)机关党组织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担宣传、统战、工会、妇联和共青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