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全县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县各级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 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机关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工作。将本机关负责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其他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政府信息。
第四条 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以下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12、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
1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4、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
1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以下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街道)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第六条 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间
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利用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公开栏、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2、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大众传播媒体;
3、政府新闻发布会、专家咨询论证会、听证会等会议形式。必要时,可以邀请公众代表旁听政府有关会议;
4、档案馆(室)以及行政机关设立的查阅服务室(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期限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主动公开的内容编制、公布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监督措施
1、群众监督: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监督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内部监督:县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及政府各部门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3、考核奖惩:把主动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的一项内容,由县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九条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建立健全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工作,并公布受理、监督电话。
第十条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严格按照《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实行保密审查,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结合实际,制定主动公开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县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36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县(市、区)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